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并将其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国产业应对风险和挑战的能力。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我国依托健全的工业体系、完整的产品门类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应对外部挑战显现出了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优势。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趋势下,国际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低碳竞争日趋激烈。在此过程中,部分发达国家的低碳管理已经从单个企业的碳排放转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进口产品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不少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在主动开展供应链脱碳工作,正在带动全球供应链向着低碳甚至零碳的方向转型,将进一步加剧全球低碳领域的竞争。未来,工业制成品甚至原材料和零部件在国际贸易中所面临的低碳要求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中国作为制造大国,要想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主动布局,积极引导龙头制造企业进行供应链脱碳,快速提高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韧性,进而提升我国产品的全球竞争力。 一、发达国家减碳行动 应对气候变化并走向碳中和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①2015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国会议上通过的《巴黎协定》,明确2020年以后形成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的全球气候治理新模式。当前,全球正在向着碳中和的方向迈进。②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等发布的《2023全球碳中和年度进展报告》显示,全球已有151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覆盖92%的GDP、89%的人口和88%的排放。这些已经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需要采取积极的政府行动,去引导和推动个人、企业、组织等层面的碳减排,进而实现减排承诺。 在政府行动方面,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在积极行动,其中欧洲最具代表性。欧洲高度重视碳减排工作,通过出台法律政策及实践探索,形成了有利于企业、组织、个人等各方主体减排的制度环境。从法律制定看,欧盟出台了《欧洲气候法》《欧洲绿色协议》《新电池法案》等法规,成员国则在国内法层面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了国际法和国内法相衔接、法律和政策相协同的碳减排法律政策体系,实现了对欧洲境内碳减排的“硬约束”。从碳中和要求看,2018年欧盟发布的《欧盟2050战略性长期愿景》明确提出欧盟计划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此目标随后被写入2021年《欧洲气候法》,从法律上明确了欧盟碳中和时间表。英国虽然已经脱欧,但是在碳减排政策方面与欧盟保持了协同性,进行了必要的对标,2019年生效的《气候变化法案(2050年目标修正案)》把2050年碳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降低80%的目标修改为降低100%,由此英国成了全球第一个以法律形式明确净零排放的国家。从管制领域看,从重点行业入手并逐步向全行业覆盖,在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对钢铁、水泥、铝等高碳产品管制的同时,已经开始或即将对电池、光伏、汽车、纺织品等领域覆盖,既有工业初级产业,也有终端消费工业品,实现了从供应链上游到下游的覆盖。从管制手段看,欧盟在运用标准、许可、授权等行政手段维持大气生态系统利用基本秩序的同时,广泛应用碳排放交易、碳税、白色证书交易等市场手段,激发了企业的减碳潜力。通过积极的政府行动,欧盟的碳减排取得了显著的减排成效。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世界各国温室气体排放》指出,与1990年相比,2022年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27%。 在政府行动下,企业开展的减排工作往往是在法律的规制下进行的。其中,行政手段是强制性的,受到规制的企业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碳减排;市场手段则是自愿性的,企业可以通过减排努力,从税收、交易等制度设计中受益,反之亦然。③通过政府行动,虽然减少了大量的碳排放,但是按照当前各国在《巴黎协定》下所做的承诺以及开展的行动,无法实现《巴黎协定》提出的“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的目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23年排放差距报告》显示,21世纪全球较工业化前水平预计升温2.5~2.9摄氏度。对此,迫切需要强化气候行动,急需各国政府采取更加有力的减排措施,通过完善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推进企业深度节能减碳。与此同时,应当积极引导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鼓励其在政府要求之外主动开展自愿性减排行动(表1)。后者作为政府行动的重要补充,可以在法定减排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带来额外的减排量④。
注:范围1主要指企业内部温室气体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固定源燃烧排放、移动源燃烧排放、逸散排放、制程排放等;范围2主要指企业输入能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所消耗的外部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主要指企业上游生产、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下文同。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全球环境信息中心、RE100、相关企业网站等自制。 二、发达国家供应链脱碳布局及其影响 供应链脱碳实践属于企业自愿性减排行动,其产生于日渐成熟的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测算,供应链的碳排放是企业直接排放的5倍以上。⑤企业开展供应链脱碳实践,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共同减少碳排放。此实践率先由欧美等发达国家企业所引领,已经呈现出向全球蔓延的趋势。 2.1 供应链脱碳的实践基础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分工日益细化且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企业从单打独斗走向分工协作,供应链管理在企业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通常有着强大的“采购力量”,“话语权”较强,其决策不仅对自身有效,而且还可以影响到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上游环节,甚至可以影响到销售、消费等下游环节。当前,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已经融入企业的生产实践,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关注成本、质量、安全等传统供应链管理问题的同时,也开始注重供应链的绿色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