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环境代价。在当今世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激励企业主动承担起环境和社会责任。许多企业出于追求短期利润的商业动机,忽视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这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同难题。在此背景下,企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企业需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以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稳定。这需要企业不仅仅关注短期经济利益,还需承担起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责任,与社会利益相协调。另一方面,追求短期经济利润的压力使得许多企业偏离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忽视了生态和社会问题,这种行为不仅短视,而且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鼓励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向海凌等,2023)[1],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压力,提高社会责任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企业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绩效已成为衡量企业价值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志。在当今世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促使企业主动承担起环境和社会责任。然而,出于追求短期利润的商业动机,许多企业往往忽视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共同难题。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巨大挑战。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已成为党和国家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吴非和黎伟,2022)[2]。中国的环境问题具有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区域不均衡等特点,传统的环境管理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地方政府存在经济增长动力大于环保动力的困境,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漠视环保义务,因此迫切需要找到能够改善环境保护激励机制、有效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创新之路。 2015年,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指导下,中共中央提出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该制度打破了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藩篱,实现了环境监管模式从“督企”到“督政”的转变。中央环保督察体现了中国特色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其核心在于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加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自2016年启动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已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完成全覆盖检查,强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保督察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代表着中央的权威,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督察结果会严肃问责相关官员,成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Lu,2022)[3]。这迫使地方政府将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并加强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在这种政治环境压力下,企业也被迫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来减排治污(Zeng et al.,2023)[4]。所以,中央环保督察对中国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将产生深远影响,是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文献综述 在学术上,现有文献主要从两个方面探讨了中央环保督察的影响。一是关注中央环保督察对宏观环境的影响。大量研究表明,中央环保督察显著改善了空气质量、降低了污染排放(周沂等,2021)[5],这些成果似乎表明中央环保督察的环境治理效果确实取得了进展(张慧和黄群慧,2022)[6]。二是关注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经济的影响。部分文献发现中央环保督察能促进企业的绿色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经济效率(黄大禹等,2023a)[7]。但也有文献指出,过高的环境规制压力会挤占企业创新资金,对企业经济表现产生负面影响。这说明,现有研究在中央环保督察的经济效应判断上仍存在分歧。更重要的是,尽管学界已较多关注中央环保督察的环境和经济效果,但针对其影响企业ESG表现的研究还较少。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中国环境治理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能否真正起到推动企业提升ESG水平的作用,当前还存在一定争议。一方面,中央环保督察强调“党政同责”,督察组直接下达整改任务,督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给地方政府带来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压力,这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真抓实干”的态度,真正听取社会意见并督促企业提高环保水平(Jia and Chen,2019)[8]。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开展环保督察还流于形式,忽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难以真正引导企业树立责任意识,企业更多的是采用“迎合式”的策略来应对中央层面的督查(Liu et al.,2022)[9]。更为重要的是,当前的中央环保督察还缺乏足够细致且系统的法律条文支撑,这也有可能使得其真实目标流于形式。同时,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不同行业企业对中央环保督察的响应是否存在差异,也值得探讨。因此,系统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影响企业ESG表现的机制、程度及异质性,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将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考察中央环保督察在推动企业ESG方面是否流于形式,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够为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本项研究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从政府介入视角探讨了中国环境治理领域的重大制度设计——中央环保督察,及其对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这从理论上拓展了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驱动力理论,同时结合当前最前沿的企业发展变革导向(ESG)展开研究,拓展了现有研究的范围边界;第二,从风险承担、环境补贴、绿色创新的维度建立了中央环保督察作用于实体经济的机制分析框架,为优化实体企业ESG表现提供了充分的思路借鉴和证据支持;第三,从“政府—市场”双重拟合优化的视角出发,为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来自市场机制赋能的重要经验证据,从而打开了中国政府环保激励制度设计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