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关系的再探究

作者简介:
郑志浩(通讯作者),霍学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杨,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和物资学院。

原文出处:
管理世界

内容提要:

本文采用含有大小农户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模农户数据,探究了农户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的关系,讨论了技术采用和要素选择对农户规模—生产率关系变化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水稻单产与播种面积呈差异幅度较小的显著反向关系,小麦和玉米单产与播种面积呈拐点分别为10亩和15亩的显著倒U型关系;50亩以内的农户生产率整体上稍高于50亩以上的农户生产率。研究发现,农户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相应采取了机械替代人力的技术选择,虽然未强化小麦的倒U型关系,但明显强化了玉米的倒U型关系、减弱了水稻的反向关系。中国农户的规模—生产率关系已经走向或正在走向倒U型关系,过大或过小的土地经营规模都不利于生产率的提升。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水稻单产与播种面积关系将会呈现为倒U型关系,小麦和玉米单产与播种面积关系将会表现为拐点进一步前移的倒U型关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战略,既符合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也有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期刊代号:F2
分类名称:农业经济研究
复印期号:202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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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农户的规模—生产率关系问题的实证研究结果,直接派生出大小农户孰更有效率的理论结论,以及农业发展上应注重和保护小规模经营抑或推进规模化经营的政策思路(韩朝华,2017)。因此,自森(1962)提出印度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与生产率呈反向关系以来①,农户的规模—生产率关系问题成为发展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研究领域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②。绝大多数的国外研究文献表明,无论采用单要素生产率指标(单位面积作物产出或单位面积农业产出)还是采用全要素生产率指标,发展中国家农户的经营规模与生产率均表现为反向关系(宾斯万格等,1995;伊斯特伍德等,2010;瑞达、福格烈,2019)。尽管个别研究发现中国农户的经营规模与生产率不存在任何反向或正向关系(陈等,2011;王建英等,2015),但绝大多数研究支持中国农户的经营规模与生产率同样呈反向关系的结论(李谷成等,2009;瑞达等,2015;唐珂等,2017;程等,2019)。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从而导致农户户均土地经营面积增大,小规模农户比例下降,中、大规模农户比例上升(黄、丁,2016),规模农户成为中国农业增长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力量。农户经营规模和经营规模分布的变化对规模—生产率反向关系结论提出了挑战。首先,虽然农业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如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农业规模化发展支持政策以及机械技术服务等推动了土地集中(黄、丁,2016),但农户经营规模的变动主要源于农户自选择,农业生产率较高的农户逐步成长为中、大规模农户,农业生产率较低的农户变为小农户。这一推理与大量有关土地租赁市场发育对要素配置效率影响的研究结果相一致。例如,金松青和戴宁格尔(2004)发现,租入土地以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户,其生产率显著高于租出土地的农户生产率。如果说精耕细作优势是小农户生产率高于大农户的源泉(程等,2019),那么随着精耕细作优势的逐渐丢失,农户的规模—生产率关系不应该继续表现为“越小越好”。其次,劳动和资本市场方面的制度安排会对不同规模农户的技术采用和要素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盛等,2019)。具体地说,农户的技术采用与要素选择会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大农户的农业经营活动由主要依靠雇工变为主要依靠机械,进而导致人力劳动在生产率提升方面的作用让位于机械动力,机械技术采用的规模经济会减弱甚至逆转规模—生产率反向关系(福斯特、罗森茨魏希,2017)。如果说早期的大农户因雇工的监督成本而致使其最佳土地劳动比(landto-labor ratio)较大,进而带来了相对于小农户的生产率劣势(费德,1985;埃斯瓦兰、科特瓦尔,1986),那么随着机械动力的广泛应用,土地劳动比约束得到了放松,当前大农户的生产率表现不应该继续弱于小农户。

       既然大农户已经成为中国一个重要的农业经营群体,小农户也逐渐丢失其原有的精耕细作优势,为什么绝大多数已有研究依然得出中国农户规模—生产率关系“越小越好”的结论?除了这些研究囿于数据时效性而没有及时捕捉到农户土地规模变动对规模—生产率关系的影响外(如,戴宁格尔等(2016)、炎天尧(2021)发现,印度和中国农户的反向关系均呈逐年弱化趋势),其样本选择是一个主要原因。虽然中国农户构成由小农户为农业生产经营的绝对主体变为大中小农户并存,但小农户依然是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有研究采用对农户总体有代表性的样本取得的规模—生产率反向关系结果,更多地反映了一定经营规模范围内的大小农户的生产率差异③,不能说明更大经营规模范围内的小农户相对于大农户是否具有生产率优势。鉴于农户经营规模的动态变动,在一个土地经营规模区间更为宽泛的样本基础上研究中国农户的规模—生产率关系问题具有更重要的理论和政策意义。

       本文基于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模农户数据,探究大农户相对于小农户是否具有土地生产率优势。更为具体地,探究水稻、小麦、玉米的单位面积产量(单产)与经营规模(播种面积)是呈现正向关系或没有关系或依然表现为反向关系;明晰农户的技术采用与要素选择如何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及其对不同作物单产与播种面积关系变化的影响。农业普查中的规模农户由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农业服务业规模农户构成,本文中的大农户为粮食种植业规模户,小农户或者是某一粮食作物为主业兼种其他小面积粮食作物的种植业规模户,或者是以设施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农业服务业为主业兼种某一小面积粮食作物的规模农户。农业普查规模农户样本包含了大小规模的粮食作物种植户,从而为验证大农户相对小农户是否具有土地生产率优势提供了数据支持。

       本文研究不仅对于了解农业转型时期的农户规模—生产率关系有理论意义,而且对中国农业发展战略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小农户已经由“男耕女织”型传统农户转变为“半耕半工”型农户,其家庭收入由主要依赖种植业与手工业变为主要依赖农业与非农业(黄宗智,2010)。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农户家庭非农收入的持续上升,由土地规模狭小引致的务农收入份额日益下降问题凸显,农业收入变为家庭补充收入,农业变成了副业(何秀荣,2016),其不仅影响了农业产业竞争力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而且对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挑战。因此,劳动人均产出增长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而小农户相对于大农户的先天劣势就是其农业劳动生产率没有比较优势(阿扎莫普洛斯、雷斯图西亚,2014)。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规模化经营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央就提出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战略,通过稳定土地承包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奖励、补贴、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农户的形成、发展、壮大。本文的研究结果既有助于揭示农业转型时期的农户规模—生产率关系,同时也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战略提供更为全面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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