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明确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重要性,并指出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缩减外部审计工序、提高整体审计质量的关键步骤。由此可知,“双审制”视角下,企业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方面的有效整改是一项重要任务,既关系着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对整体审计环境起着反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从分析“双审制”视角下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意义、问题出发,对如何弥补内部审计缺陷进行探讨。 一、基于“双审制”视角开展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意义 (一)规避委托代理风险 内部审计制度运行中,委托代理问题发生在经营者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而受审计理念、部门地位等因素影响,各种道德风险与选择风险随之形成,在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容易对内部审计质量构成损害。透过“双审制”视角,内部审计结构能够直接作用于外部审计工作,进而对委托代理风险起到一定规避作用。例如,当内部审计质量偏低时,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将直接提升,自行脱离内部审计的结果影响,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反之,在内部审计质量可靠的状态下,外部审计将直接以内部审计结果为参考,同时着重对关键风险点进行二次监督,提高检测针对性。 (二)促成战略目标实现 部分企业为解决内部审计问题,盲目试图以外包形式来达到质量控制目的,使内、外部审计的信息对称结构不平衡程度加剧,进一步偏离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双审制”模式下,内、外部审计获得良好的协作契机,各项业务流程能够在同一平面下得以理清,外部人员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也可直接将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参考,管理风险因此降低,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达成。同时,基于内、外部审计职能的同步发挥,企业能够更快地摸清并把握关键风险点,并由此制定应对方案,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切实提升风险识别、评估与处理的效率。 (三)革新现有审计模式 部分企业在传统审计理念的影响下,容易陷入墨守成规的思路困境,在审计模式的设计上存在内、外部审计严重分割的问题,直接影响最终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与客观性。“双审制”的产生使得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衔接更为紧密,大大提高了外部审计在审计体系中的参与程度,对内部审计的缺陷进行了弥补,与传统审计模式相比具有明显的先进性优势。同时,在内、外部审计协作需求的推动作用下,企业对现代化审计技术、软件的引入力度也将随之加大,在审计人才的门槛设置上也更为严谨,间接达到排除不必要审计工序的目的,使有限的审计资源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四)修正审计流程错弊 传统审计流程中,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执行层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错弊之处存在,如风险识别机制不全、业务流程混乱等。“双审制”模式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有利于各自以“旁观者”视角找出错弊之处,再以对应的解决措施加以修正。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过程中,通常容易受环境因素影响,忽视漏洞的存在。因此,企业便需要借助于“双审制”视角,由更客观、更全面的角度审视内部审计制度,找出需进行修正的关键点进行处理,推进内审质量控制的自我优化。 二、“双审制”视角下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协作机制 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协作需从计划、执行、处理等各阶段共同着手,在缺乏全面机制进行协调的前提下,便难以达成预期目标。从计划阶段看,内、外部审计人员前期沟通不足,且在审计资料收集、审计流程设计方面存在互斥性,导致配合程度大大下降,部分内部审计人员还可能错误产生“钻空子”的舞弊意图。从执行阶段看,当内、外部审计人员获取的财务信息不对称时,所制定的决策也可能存在差异性,外部审计的核查工作也容易因此受阻。从处理阶段看,内、外部审计工作过度割裂的情况下,外部审计的参与程度直接降低,内部审计意见的传达也更为困难,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有效控制。 (二)质量控制体系不全 基于“双审制”视角设计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各项内审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托,而当下大部分企业在这一体系的构建上并未予以足够重视,构成要素不全的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企业在审计资料的准备中,存在内容覆盖面不全、真实性欠缺的问题,外部审计机构在参与度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因此面临更大的审计难度。由于协作制度的缺乏,内、外部审计人员在立场差异的影响下,对于审计意见的矛盾难以进行公平处理,判断失误的概率也将因此上升。另外,针对内、外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缺乏对应的约束制度,导致各种以利益为出发点的错误审计行为出现频繁,造成审计风险的进一步增加。 (三)内审部门不具备独立性 “双审制”虽是建立在内、外部审计相互协作基础上的机制,但对于两者之间的独立性同样具有要求。就当下企业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来看,一方面,由于不受管理层重视,岗位设置不全、监督职能缺失的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决策的制定容易受到其他部门干涉,舞弊行为屡禁不止,对于利益的追求反而成为内部审计运作的出发点,内审部门的监管权限形同虚设。在这一势态下,内部审计结果的公正性难以维持,企业的实际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协作意义也就此流失,直接影响着“双审制”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