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政治制度研究》收录了以吴宗国先生为代表的唐代政治制度史研究团队的一系列成果,既有对唐代三省制和宰相制度的综合考察,也有对唐代前期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的发展,文官铨选的运作,文书胥吏系统的特点,使职问题的研究,较为全面勾勒出以盛唐为时间节点的唐代中央政治体制发展定型演变的过程,呈现出盛唐时期唐代政治制度的基本面貌。在诸多具体问题的研究方面,本书各专题均推进了唐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最为集中的聚焦在对三省和三省制的研究上。三省及三省制是唐代政治制度史研究领域一个受到关注极多的话题,关于这方面研究的学术史回顾,可以参见刘后滨先生《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一书中关于三省制研究的学术史回顾。①总结来看,之前关于三省与三省制的研究一个问题是,学者们总是将宰相制度和三省、三省制混为一体进行研究,并且将君相关系引入三省制的研究之中,因此虽然某些问题上发掘了制度史和政治史之间的互动,但是也陷入权力斗争等旋涡之中;另一个问题是总是以“平衡”“制衡”的观念来理解三省之间的关系和三省制的本质,从而比较机械的看待三省之间的分工和三省制的发展变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则有意进行了区别研究,它揭示出宰相制度是一种人事制度,三省在文书行政中彼此关联,形成互相依赖、责权明确的中枢体制。在文书行政的中枢体制运作过程中,三省或是在处理不同类型文书时在职能上有所分工,或是在处理同类文书时各负责其中的某一环节,从而构建起内部既有政务处理层级区分又依照政务性质进行类型区分的中枢机构。中枢机构在所谓“律令国家”框架下,通过一套制度完成国家决策和最高行政决策,人事制度和中枢体制两者之间有交集但亦有自身特点,而且唐代往往通过具体官员的兼职来对两项制度进行调和,以达到最佳的运转效果。这种视角较大地拓宽了对三省和三省制的研究思路,也有利于更为清晰地认识三省的职能及其单独和合作时的运作机制,从而有力推进了对于三省制和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相关具体问题的研究。 而整体来看,本书对唐代政治制度研究有两大观念认识上的突破。其一,促进了对于唐代政治制度各时期不断变化这一特点的认识。以往的制度史研究,虽然也注意唐代政治制度的变化,但较多情况下是将唐代前后期制度作区分和概括。本书则强调一种全程动态的理念,认为唐代前期政治制度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比如三省各自的职能和地位、三省之间的关系、军事制度等等,并且指出“在制度的调整和革新上,唐朝前期在思想上的阻力要比其他朝代,特别是比唐以后的朝代小得多”。②这实际上总结出的,不仅是唐代政治制度的特点,也是唐朝政治文化的特点。其二,促进了对于宋人,也包括唐人所记隋唐政治制度形态的批判地认识。比如指明“宋人根据中唐以后和宋朝本身给事中的职权,将门下省的职权仅仅理解为对于下行文书的审查,理解为对中书省草制权的制约,实在是对唐前期三省体制一个极大的误解。这种片面的认识,致使宋人对三省制的理解停留在‘中书出令,门下审驳,分为二省,而尚书受成,颁之有司’这样一种笼统的概念上,一直影响着后人对三省制的理解”;③提出杜佑《通典》云:“故隋氏复废六官,多依北齐之制”失之详察④等等。这样一种对史料的认识突破了从“真假”“真伪”角度考虑史料的思路,而从时间脉络上去理解史料,不仅理清了对于一些关键史料的争论,也使得史料对于研究的作用和意义更加明晰,从而为“咬文嚼字”地解读史料进而推进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而在批判地认识史料之后,便可回归到具体时期唐代制度、唐人观念本身认识问题,比如第八章对唐前期中央文官机构文书胥吏的研究,除了理清其发展变化轨迹之外,最重要的是展示出在观念上唐人对于“吏”的理解及其演变,避免用后人的定义去先去为主地代表唐代的概念,从而有益于对唐代政治制度特点的准确把握。 从更为宏观的视角观察,本书在方法与理论层面开拓了唐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新的范式,影响了之后及至于当下的制度史研究。同时,本书对于研究者理解唐史研究的关键史料,例如《唐六典》,具有深刻的影响,而且在经过新史料的出现并利用其进行研究之后,本书还提供了很好的辩证看待所谓旧史料和新史料关系的启示。故而本书展现出材料使用、方法论等多个层次的意义。 在方法论层面上,本书强调关注政治制度的实际情况而非停留在有关制度记载的条文上,不仅仅关注职官研究,更注重研究政治体制发展变化的脉络。传统的制度史研究多以职官为中心,无疑是受到史料的影响。两唐书《职官志》与《百官志》均是以官职为中心,《通典》《唐会要》虽然对不同时期的诏令奏议和各级官僚所掌事务比较重视,但基本上仍是以职官为重点。因此在研究的切入点上,以官职为中心的研究方式最为常见。不可否认,职官研究是制度史研究中重要的基础,对于深入讨论行政运作和制度变迁是不可或缺的。不过,以职官为中心的研究往往容易忽略事务的具体办理过程和实际政务运行方式,对制度史的描述因此显得平面和静态,缺乏整体感和动态流程。基于这样的状况,本书着重对运行机制进行研究,尤其重视利用文书以及文书研究成果探讨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形成了新的研究范式。 这种方法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第一,将文书研究和传世史料梳理紧密结合在一起来探讨问题。中外学者对敦煌吐鲁番发现公文书的研究和公文形态的的辨析是将文书真正作为一种“史料”去使用的前提,本书得以将文书研究融入到传统制度史研究中,从文书形态来探讨中枢体制的变迁,可以说离不开前人大量的研究成果和学术积累。在这种积淀之上,本书有效地将文书和《唐六典》《通典》、新旧《唐书》等传世文献中关于中央制度的记载结合起来,解读了三省在国家行政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三省之间的关系、运作机制,从而为如何充分利用文书材料研究制度史提供了研究范式。第二,从职官研究逐步走向以“事”为中心的研究模式。这一研究方式的转变是逐步展开的,而且必须要认识到,以“官”为中心和以“事”为中心往往有机结合在一起,并非是两分的。本书在研究中对于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的重点讨论,仍然是以职官作为研究对象,当然,即便如此,它的研究方法也突破了较为平面的叙述,走向一种立体的形态。而本书第六章孟宪实先生所撰对唐前期使职问题的研究,则是从军事事务和财政事务的角度人手,讨论唐代前期使职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在寻求传统职官研究与新的制度史研究模式的结合与转化。从职官为中心的官制研究向以“事”为中心的制度史研究,是从制度结构看行政运作,同时从具体的行政运作反观制度结构及其变化,这种思路从理论和方法上都被本书证明是具有学术生命力和仍有待发掘的问题空间的。而唐代制度史史料也恰好提供了做如此研究的可能,一是因为有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政务文书可以作为个案,二是因为《唐六典》这样的经典史料中有丰富的关于“事”的记载,《唐六典》虽然在目录上仍以机构和官职展开,但是因其以令式分入六司,在编纂中实际上将一类政务的资料集中在了一起,并且对其沿革略有叙述,因此本身便可为以“事”为中心的研究视角提供材料以及思路。